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是“小事”
来源:囊谦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4-10 09:04:42 编辑:nqdj 浏览:296984

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会议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监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要求领导干部需定期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这样能便于对领导干部的财产情况形成全面系统的了解,并且能对出现的苗头问题进行及时察觉和纠正。中组织部规定:从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就是用制度来制约领导干部对金钱的欲望,“凡提必查”不仅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而且对“干净做官”还能起到倒逼作用。抽查中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本人做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将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这项举措能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把心思、能力、精力用在干实事谋正事的正道上,而不是想着如何去升官发财捞钱,在一定程度上为干部营造了有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对领导干部诚信做人的深度考量。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的所有涉及项必须是领导干部自己申报个人的婚姻、收入、房产、证券投资、配偶子女就业等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因此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成为了衡量干部是否诚信的试金石。通过填报能了解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可以掌握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靠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便于实现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做人要实,党员干部只有认认真真、老老实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建立起个人诚信档案,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防微杜渐。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报告为基础,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既能发现腐败线索,也能对腐败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尤其是对某些存在歪风邪念的领导干部起到了威慑作用。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多,涉及“家事”方面的婚姻变化情况等和涉及“家产”方面的房产、投资等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也要必须报告,报告盯住了领导干部的“家事”,就在相当程度上遏止住了腐败的源头,领导干部只要时常按照申报的具体事项,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后,就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迈上干净为官做人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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