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森林公安局严格落实人与自然 “双保护”政策
来源:囊谦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8-10-30 11:10:10 编辑:nqdj 浏览:22084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县森林公安局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坚持以“一件一处警”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护及赔偿工作,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受广大群众的赞喜。

2015年4月至2018年8月,县森林公安局共办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补偿事件849起,其中人身伤亡事件10起,牲畜及财产损失事件839起,经省州审核后,共落实补偿资金2693893元。

在工作中,县森林公安局与当地动物保护协会紧密配合,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同时,将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环保理念传递到每一位群众身边,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人与动物“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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