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3+工作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来源:囊谦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9-08-15 10:08:08 编辑:nqdj 浏览:198395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囊谦县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健全日常监管机制3+工作法”方式,有效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健全+规范”。健全了收集送交归档、转递、管理人员职责、查借阅、鉴别归档、检查核对、收集归档联系、保管保密等制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四个统一”、做到“四不查阅”、执行“三不借出”、坚持“三不转递”、落实“四不收”。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对查阅、借出档案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并记录在案,有效杜绝了收集整理过程中杂乱无章、分类不准、内容错位等现象,切实提高了干部档案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是准确+细化”。为进一步细化、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把好干部材料进档的“材料准入关、整理收纳关、归档审核关”三道关口,在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严格审核干部提供的表彰奖励、学历学位和入党资料等,并对干部违纪、违规、违法处理材料及时装档。对材料不完整、模糊不清、残破难辨的不予接收。各类材料均实行登记后入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将收集的每份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是“严谨+保障”。在干部提拔、调动时,采取“三看”的方式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查。一看材料是否齐全;二看内容是否真实;三看有无涂改现象。明确要求凡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提交原始材料,不宜提交原始材料的先由干部所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确认,再由档案管理人员检查鉴别,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归档。把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加大审核力度。对干部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工作履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严格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进行重新审核认定,确保干部个人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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