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三项举措”坚决扛起生态环保责任
来源:囊谦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0-06-10 16:06:32 编辑:nqdj 浏览:48829

为扎实推进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囊谦县始终把“改”字贯穿始终,针对反馈意见,囊谦县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活动宣传”三项举措,坚决扛起生态环保责任,加快补齐我县生态环境监管方面短板。

压实主体责任,环保压力传导“再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了解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督促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切实扛起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实现生态保护常态化运行。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每个问题意见,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三是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权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督察整改举措“再实化”。全县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认真对照反馈问题,进行问题整改。一是聚焦督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主动出击,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整改台账,严格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依法依规推动整改。二是坚持属地为主,逐级负责。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亲自上手,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导检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不断实化督察整改举措,做到环保长效机制建设不落实不放过,环境执法不严不实不放过,环境质量不改善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结果高质高效。督察期间督察组转办我县的信访举报案件共4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的3件,不属实1件。

加强活动宣传,发展理念认识“再深化”。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六˙五环境日进行活动宣传。县生态环境局在县群众文化广场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垃圾分类、水源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环保知识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2000份、环保购物袋200余个、宣传抽纸500多盒、宣传水杯2000多个。着晓乡党委联合县生态环境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藏汉双语版本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采挖群众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并现场指导采挖群众虫草采集时草皮的回填。通过宣传活动,充分调动村社党员、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作的热情,真正把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不断深化农牧民群众的发展理念。


上一篇:囊谦县争做“三先”,为虫草采集工作“保驾护航”
下一篇:坚定理想信念 筑牢信仰根基

囊谦党建网[www.nqdj.gov.cn] 中共囊谦县委组织部 主办 版权所有 2018

青公网安备63272502000001号 青ICP备15000641号-1

联系电话:0976-8871083 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香达东街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