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组织处理,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囊谦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04-15 09:04:59 编辑:nqdj 浏览:20987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主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向“四风”问题“亮剑”,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和整改的方向,体现不怕揭短亮丑的勇气,要敢于正视问题、敢于向“四风”宣战的信心和决心。党员经受党内政治生活洗礼,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既重眼前,坚持真抓实干,自觉运用好组织生活会取得的效果,立说立行,坚决整改到位;立足长远,持续学习、持续反思、持续查找问题,做到学习不能停,查找问题不能停,整改更不能停。

要虚心接受组织处理。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治治病、洗洗澡”的总要求,净化党的组织,纯洁党的队伍,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因此,互相批评有多犀利、多刺耳,甚至是很难听,但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要认识到“四风”的危害性,决心改正身上的缺点,应该虚心接受批评意见。要相互帮助、相互改进作风、改正缺点、促进工作,要做到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听取意见、虚怀若谷的精神开门纳谏,以雷厉风行的作风立行立改。

要坚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抓整改,对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都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下决心予以落实整改。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制定完成时限。同时,要求每位党员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改起,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力争整个支部个人整改措施付诸行动,早启动、快见效。

要杜绝反弹。一方面,要建章立制,用制度固定下来,真正把践行群众路线转变作风的措施,外化于形,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使之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内化于心。另一方面,我们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按照“谁负责谁落实”和“谁的问题谁落实”的原则,狠抓整改到位。防止屡禁不止、屡改屡犯。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下发,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了我们党对反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时时警醒自己,时刻牢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从之,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工作上不计个人得失而埋头苦干,更要注重品行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身为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法纪观念,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上一篇:写好“准”“严”“情”三篇文章推动组织 处理工作精准落地
下一篇:推动基层治理减负、赋能、增效、提质

囊谦党建网[www.nqdj.gov.cn] 中共囊谦县委组织部 主办 版权所有 2018

青公网安备63272502000001号 青ICP备15000641号-1

联系电话:0976-8871083 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香达东街43号